DoNews2月11日消息,鴻蒙智行法務發(fā)文稱,近日,就鴻蒙智行起訴自媒體“我是大彬同學”一案,其已收到法院一審判決。法院判令被告刪除侵權言論、公開賠禮道歉,并向原告賠償150萬元。
判決認定:被告言論脫離基本客觀事實,超出表達自由邊界,確有侮辱、貶損原告的故意,構(gòu)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。